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
2023-06-25 07:58:17
图①:武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深入田间地头摸排涉耕地案件线索。
图②: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自然资源局、社会事务局在被破坏耕地上召开整改磋商会。
图③: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在涉案农田调查取证。
(相关资料图)
图④: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调查农田倾倒生活垃圾案件。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今天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同题报道以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公益诉讼助推耕地保护的实践,呼应“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的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漫画作品,收获众多点赞。网友们纷纷留言,称赞该作品有创意、有温度、有情怀。其中一幅漫画“‘窑窑’欲坠”点赞量最高,这幅讽刺乱盖砖瓦窑破坏耕地的漫画作品之所以受到追捧,与时下邯郸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土壤保护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有关。
严守红线
聚焦耕地污染和“非粮化”
今年3月,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要求重点围绕大气、水、土壤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开展工作。“要聚焦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守护群众美好生活。”邯郸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素颖在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上表示。
4月7日,邯郸市检察机关召开落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会议谋划了“全域治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活动。其中,3月至12月开展的土壤保护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主要聚焦土壤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土地资源以及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针对的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违法开发污染土壤,未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导致农用薄膜污染等;此外,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房、挖砂、采矿、采石、取土或堆放固体物质等,行政机关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护、矿山治理、林业资源保护等监管工作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履职不到位问题,也被列入专项监督重点。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破坏土壤环境领域线索87件,立案77件,制发检察建议45件,磋商结案14件,修复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65.73亩,治理被污染土壤31.52亩。”据邯郸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邯郸是全国小麦、棉花、玉米等多种主要农产品的优势产区和河北省重要粮食生产基地,下一步,该市检察机关将依托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污染和“非粮化”,稳稳守住耕地“红”线。
数字赋能
让破坏耕地者无处遁形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邯郸市检察院党组提出,要加快公益诉讼检察指挥平台建设,边建边学、尽快启用,发挥好平台在线索研判、数据共享等方面的作用。3月,邯郸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成具有可视化分析、辅助办案、调度指挥、电子沙盘等功能的公益诉讼检察指挥平台。该平台依托大数据、融合通信等技术,可以实现案源信息一站式汇集、案件线索一站式筛选、案件办理一站式协作,解决了以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线索发现难、分析研判难、办案参考辅助难等问题。该平台通过对接“两法”衔接平台、政务网、裁判文书网等抓取关键词,再自动识别、汇集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源信息,并将每一条案源信息的类型、损害公益事实等与关键词进行比对,筛选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或可能成为案件线索的信息,推送给办案人员。
4月13日至14日,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董开军到邯郸市检察机关调研,对邯郸市检察院自觉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高效率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指挥平台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提高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据统计,邯郸市公益诉讼检察指挥平台运行3个月以来,已搜集公益诉讼案源信息9877条,推送案件线索539条。其中涉及耕地保护线索24条,检察机关已立案9件。为保护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饭碗田”,数字赋能的检察监督真正做到了“让耕地破坏者无处遁形”。
汇聚合力
扩大耕地保护“朋友圈”
为有效汇聚耕地保护合力,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2022年8月,邯郸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今年,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启动后,邯郸市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题会商,围绕耕地保护工作细化举措、明确分工并形成文件。如自然资源部门要细化分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农业农村部门要有序引导土地流转,防止耕地“非粮化”,积极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巡查;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头管控等。日常工作中,邯郸市检察院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土地保护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情况,适时跟进监督,全力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耕地保护新模式。
6月5日,邯郸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等部门,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第52个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检察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现场宣讲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情况,并结合破坏耕地、非法排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我是‘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我们这里发现有倾倒废弃污泥污染土壤的情况。”今年以来,邯郸市检察院已从志愿者那里获取涉耕地保护案件线索10条。该院积极向社会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充分利用该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拓展耕地保护的“朋友圈”。
“抢救性”剥离为优质土壤“搬家”
“今年的梨树长得特别好,这都得益于土壤肥力的改善。”近日,河北省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东南温村梨园的梨农们这样说。
今年1月,魏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县城周边某处开工建设的一个公路项目占用的土地系基本农田。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直接使用大型机械对土地进行反复滚压,而没有对耕地耕作层进行剥离。
“耕地耕作层是指经长期自然演化和耕作形成的适合农作物生长的优质表土,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进行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发现的问题,魏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邀请农业部门专家对土质进行鉴定,同时到施工现场固定证据,并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地基压实作业。进一步调查证实,涉案耕地经世代耕种,土壤养分肥沃,地表土不经剥离直接被压路机压在路基里,将造成极大的浪费。
“该项目是魏县道路改造重点工程,完工后将极大便利民众出行,所以有严格的施工时间要求。剥离耕作层会延长工期,加大施工量和项目费用。”为此,该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取得支持,同时主动与项目监管部门、施工方沟通,深入释法说理,消除了分歧。
4月28日,魏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立即督促施工方对该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作层采取“抢救性”剥离措施。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该项目共剥离耕地耕作层10.2公顷,剥离优质表土约30万立方米。随后,魏县检察院监督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完成优质土壤“搬家”工作,将剥离所得土壤用于水田、梨园等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时,该院还对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排查,约谈部分项目负责人,持续推动耕地耕作层剥离工作落实。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漂泊”
“农田和农药经营门市都有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装置,群众用完农药后不会再把包装扔在田间地头了。”日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河北省邱县人大代表袁女士告诉记者。
今年4月,邱县检察院收到一条举报线索,称某村农田里农药包装废弃物扔得到处都是,污染环境。农药包装物多属于不易降解材质,在地里会阻碍农作物生长;包装物中残留的农药未经稀释,浓度极高,自然挥发或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会污染大气、土壤和水质,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考虑到邱县耕地面积大、农药使用量多、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多,邱县检察院决定对辖区弃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但如果以传统走访调查形式来摸底,无疑将耗费巨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为此,该院对个案线索进行总结归纳,整理出同类案件共同的要素特征,创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类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对接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地理围栏及卫星遥感影像等信息,通过影像重叠覆盖,可以直观看到农田中是否设有集中回收处置点、是否存在规模化弃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情况;同时,该模型还对近年来农药经营者信息、相关行政处罚及互联网舆情等数据进行汇总,筛查农药经营者未履行回收义务问题线索。
该院检察长李艳涛带领办案组对推送的线索进行核实,走访乡镇及农药经营者,并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5月10日,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向县农业农村局和7个乡镇政府代表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政府积极整改,建立“政策引导、农户参与、有偿回收、集中处理”的回收处理体系,在农田、农药经营门市设置集中回收装置,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回收台账,并委托第三方对500余斤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我们要通过持续监督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不断完善,真正做到废弃包装收得上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李艳涛表示。
曾经的非法采砂地丰收在望
“你看,这些玉米有半人高了!”6月16日,在邯郸市邯山区沙河镇某村,村干部对回访的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4月,一条举报沙河镇某村耕地被非法采砂破坏的线索进入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视野。举报人称:“每天夜里都有挖掘机在地里作业,机器轰鸣。”
“周边耕地都还长着庄稼,这片地却被破坏了,真的很可惜。”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土地已被破坏,土坑里有回填一半的建筑、生活垃圾。“盗采盗挖行为会造成土壤结构破坏、耕作层受损,大量垃圾回填至砂坑,会污染土壤,进一步损害区域生态环境。”办案检察官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固定证据,再对比卫星地图确定耕地被破坏的时间,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受损地块进行实地测绘和土壤检测。经查,涉案非法采砂区域被破坏耕地面积约27亩,土壤中铅含量已超过正常值的两倍。
办案人员走访村民了解到,被破坏土地为村集体所有,承包给村民种植农作物。近年来,随着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该地块因砂土资源丰富被不法分子盯上。2020年,杨某等4户村民与不法分子达成协议,允许其在该地块非法采砂。盗采一般在夜间进行,机动性强,不易被发现。
邯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同时,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生态环境局和沙河镇政府依法履职,修复被破坏的耕地。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全天候值守,在现场安装摄像头;区生态环境局在全区开展非法采砂线索排查,加强日常监管。
土地生态修复专业性强、难度大、成本高,邯山区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座谈会,与各方商讨涉案耕地修复方案。经该院跟进监督,镇政府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及时清理了深坑内的垃圾并完成危废处理,在受污染土壤中加入土壤改良剂。5月,经专业机构再次检测,涉案耕地已符合耕种条件,村民们及时种上了玉米。如今,玉米长势喜人,丰收在望。
废窑土坑变身金色麦田
“风吹麦浪绿渐黄,蝉鸣一声夏始忙。”近日,河北省馆陶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一块两年前被破坏的耕地时,看到田野里麦浪滚滚,不禁感慨万分。
2021年7月,侯某与陈某商定,将浙江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交给陈某处理。陈某通过王某联系上馆陶县的韩某,决定由王某联系罐车将废液运送至馆陶县,再由韩某等人接车后运至事先选好的倾倒地点。最终,这些未经处理的废液被倾倒至馆陶县一处废窑的土坑里。因位置偏僻、地势低洼,至案发时,土坑里已倒进4车废液共118.82吨。
2021年8月,公安机关依据公检两家建立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该案线索移送至馆陶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赶到现场,测量确认该土坑南北约40米、东西约50米,坑内黑色液体深约5米,有刺鼻气味。检察官利用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对黑色液体进行检测,发现该液体呈酸性,具有强烈腐蚀性,并初步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危险废物倾倒案件,如不及时处置,废液会污染周边农田、空气,甚至地下水。
在检察机关督促推动下,馆陶县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土坑内废液进行鉴定,确定其属于危险废物后,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对全部废液及被污染土壤的转移处置。
2021年9月至12月,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馆陶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公益诉讼检察官协同刑检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22年4月,该院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馆陶县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处6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非法排污处置费等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396万余元。经持续跟进监督,该案生态修复工作有序落实,涉案土坑被新土覆盖,恢复耕种条件。
现在土地修复得怎么样了?近日,检察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谭双剑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污染土地复耕情况进行“回头看”。看到曾满目疮痍的土地恢复平整、金黄的麦子丰收在望,谭双剑称赞道:“检察机关做到了把公益镌刻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我代表馆陶县父老乡亲给你们点赞。”
200余亩土地退草还耕
“种绿植来钱多快,为啥非得种粮?”“大娘,保护农田是基本国策,关系着咱们子孙后代的粮食安全,可千万不能含糊。”
这是今年6月,发生在河北省大名县王村乡杨固村普法现场的对话。大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耐心回答了村民的现场提问。
大名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的华北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是河北省小麦、粮油作物生产大县。2022年8月,该县检察院获知王村乡杨固村有占用农田种植草皮的情况,涉及耕地面积200余亩。
办案检察官走访乡政府、村委会,调阅分析相关数据后查明,2022年起,杨固村部分村民以每亩800元的价格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承包经营者为追求更高收益,取消粮食作物,改种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其占用田地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幸好发现得早,种植的草皮还没有取用,对耕地耕作层未造成严重破坏。”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同年9月,大名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该院组织行政机关、乡政府进行面对面沟通,会商解决措施;督促乡政府向承包经营者发放清退告知书,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对清退土地统一深翻复垦。同时,检察官送法进农户,发放调查问卷和宣传手册,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说明耕地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
经多方共同努力,200余亩农田于今年初完成整改复垦,恢复种植条件。在个案办理基础上,该院大力推动溯源治理,向全县各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压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前,各乡镇政府均认真落实了建议内容,对辖区基本农田现状进行全面清理,并与村、组、农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近日,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该案进行“回头看”。杨固村200余亩农田涌动着金色麦浪,向检察官宣告整改工作已落到实处。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韩晓婵 张荣 张红敏 张磊 杨勇 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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